自2021年10月8日起,海口公安交警正式啟動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據統計,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2月22日,共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214130輛。
01
提前發布通告
確保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有序開展
1、2021年7月24日,海口公安交警支隊發布《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關于啟動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的通告》(海交規備字〔2021〕3號),正式開通電動自行車電子通行憑證網上申領業務。并允許成功申領電子通行憑證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有效解決市民交通出行需求。
2、2021年10月8日起,海口公安交警啟動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并獲得CCC認證,且通過“椰城市民云”APP或“椰城交警”微信公眾號成功申領電子通行憑證的電動自行車辦理注冊登記。交警部門根據已申領電子通行憑證的編號順序,按照就近辦理原則,通過手機短信、“椰城交警”微信公眾號公布等方式,分批次通知車主前往指定地點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
3、2022年1月1日,發布《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集中開展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的通告》(海交規備字[2021]6號),根據全省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的工作要求,海口公安交警于2022年1月5日起繼續開展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對符合以下三種情形的電動自行車(以下統稱為存量電動自行車)辦理注冊登記:(一)對符合國家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并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經核驗車輛和資料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綠牌),系統自動生成電動自行車電子行駛證。
(二)對2019年4月15日(不含)之前購買的符合國家舊標準《電動自行車通行技術條件》(GB17761-1999)的電動自行車,經核驗車輛和資料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綠牌),系統自動生成電動自行車電子行駛證。
(三)對2019年4月15日(含)至2021年7月24日(含)購買的,符合國家舊標準《電動自行車通行技術條件》(GB17761-1999)的電動自行車,實行備案管理,發放過渡期臨時號牌(藍牌),系統自動生成電動自行車電子行駛證。設置過渡期3年,過渡期限屆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
02
新增企業代辦服務網點
提高存量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效率
為有效提高存量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效率,確保于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上牌工作,海口公安交警在開設4家交管服務站上牌的基礎上,協調7家保險企業和5家郵政代辦網點(具體點位見下文)同時開展存量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工作日內日均發放預約號3500輛/個。
03
授權全市204家“帶牌銷售”登記代辦網點
確保城區及鄉鎮全覆蓋
針對2022年1月5日(含)之后購買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海口公安交警在海口市轄區范圍內授權204家具備代辦條件的電動自行車銷售網點開展“帶牌銷售”登記代辦服務工作,確保城區及鄉鎮全覆蓋。市民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就近選擇“帶牌銷售”登記代辦服務網點,享受從購車到上牌“一站式”便捷服務。
04
溫馨提示
1、已收到海口公安交警發送的辦理上牌通知短信,但因故未能按期辦理的車主,可自行通過“椰城交警”微信公眾號選擇就近的交管服務站或代辦服務網點預約辦理。
2、對既不符合國家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并未獲得CCC認證證書,也不符合國家舊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的電動兩輪車和2021年7月24日(不含)之后購買的不符合國家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未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均不予辦理注冊登記,不得上道路行駛。
3、存量電動自行車將于3月15日前全部完成上牌工作,2022年1月5日(含)之后購買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可直接在銷售網點享受購車即上牌的一站式服務。3月15日之后,符合新國標且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網點將常態化開展。自3月15日起,未懸掛號牌的電動兩輪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4、市民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辨別新國標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一是合格證不同,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合格證名稱為“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合格證名稱為“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二是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可以用手機掃描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右下角的二維碼,查詢該電動自行車的詳細信息,其中整車編碼是15位全數字代碼,且整車編碼的第5位是車種代碼,用2表示電動自行車,而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是17位,由大寫英文字母與數字組合而成;三是銷售發票不同,電動自行車的銷售發票是“增值稅普通發票”,而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屬機動車范圍,其銷售發票必須是“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5、電動自行車免費辦理注冊登記,不收取號牌工本費、號牌安裝費、服務費等任何費用。車主可自愿選擇購買保險,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不強制要求購買保險。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第六條“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中,鼓勵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購買保險產品。近年來,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率頻發,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已購買保險可有效保障駕駛人的賠償能力。因此,鼓勵廣大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自愿購買保險,保障自身利益。
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站點、代辦網點分布
(一)4家交管服務站點:
(二)7家保險企業代辦服務網點:
(三)5家郵政代辦服務網點:
重要提醒
★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免費,不收取號牌工本費、號牌安裝費、服務費等任何費用
★3月15日之后,符合新國標且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正常上牌
營業執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