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江縣紀委監委通報3起公共工程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一、昌江縣七叉鎮黨委原書記林英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公共工程建設等方面謀取私利問題。2012年至2020年,林英俊利用擔任昌江縣水務局副局長、昌江縣住建局局長、昌江縣規劃委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公共工程建設等方面為梁某等4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7.05萬元。林英俊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8月,林英俊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同年12月,林英俊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二、昌江縣委統戰部二級主任科員劉恩吳違反公共工程項目建設程序,造成不良影響問題。2016年4月,在檢測公司未出具農村道路工程檢測合格報告的情況下,時任縣民宗委副主任的劉恩吳便組織有關人員對“2015年民族地區農村道路‘最后一公里’(石碌鎮)工程項目(第二標段)”進行竣工驗收工作。經審計發現該項目工程檢測不合格,劉恩吳作為主管該項目工程的負責人,違反工程項目建設程序,將不合格的工程項目驗收合格,造成不良影響,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2021年11月,劉恩吳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警告處分。
三、昌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辦事員郭仁軍在工程項目驗收過程中不認真履職問題。2018年初,郭仁軍作為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項目驗收人員,未認真履行工程驗收工作職責,致使施工方在縣政府辦公樓亮化工程項目中虛增工程量套取財政資金,造成國家資金損失6.88萬元。此外,郭仁軍還存在其他違法行為。2021年11月,郭仁軍受到記大過處分。相關款物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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