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據文旅部官方微信公眾號“文旅之聲”發布消息,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的主要目標為,到2025年,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得到有效保護,工作制度科學規范、運行有效,人民群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參與感、獲得感、認同感顯著增強,非物質文化遺產服務當代、造福人民的作用進一步發揮。到2035年,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傳承活力明顯增強,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傳承體系更加健全,保護理念進一步深入人心,國際影響力顯著提升,在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服務國家重大戰略中的作用更加彰顯。
《意見》提出,促進合理利用。在有效保護前提下,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融合發展、高質量發展。深入挖掘鄉村旅游消費潛力,支持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發展鄉村旅游等業態,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出一批具有鮮明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的主題旅游線路、研學旅游產品和演藝作品。支持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有機融入景區、度假區,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景區,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景區。
《意見》還提出,完善調查記錄體系。開展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調查,完善檔案制度,加強檔案數字化建設,妥善保存相關實物、資料。完善代表性項目制度。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代表性項目分類體系。健全國家、省、市、縣代表性項目名錄體系。完善代表性傳承人制度。健全國家、省、市、縣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制度,以傳承為中心審慎開展推薦認定工作。對集體傳承、大眾實踐的項目,探索認定代表性傳承團體(群體)。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還強調,完善區域性整體保護制度。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得以孕育、發展的文化和自然生態環境進行整體保護,突出地域和民族特色,繼續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落實有關地方政府主體責任。促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與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有效銜接,提高區域性整體保護水平。完善傳承體驗設施體系。在現有基礎上,統籌建設利用好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館、推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配套改建新建傳承體驗中心,形成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傳承體驗中心(所、點)等在內,集傳承、體驗、教育、培訓、旅游等功能于一體的傳承體驗設施體系。
此外,《意見》指出,加強分類保護。闡釋挖掘民間文學的時代價值、社會功用,創新表現方式。融入國家重大戰略。加強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等國家重大戰略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建立區域保護協同機制,加強專題研究,舉辦品牌活動。加大對黃河流域豐富多樣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傳承利用。
(記者 關子辰 吳其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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