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糾紛困擾了我們這么多年,真是苦不堪言,多虧你們出面解決,治好了我們的心病。”7月7日,在自家山地的糾紛被成功化解后,保康縣寺坪鎮龍鳳村村民樂某喜極而泣。
近期,寺坪派出所在開展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時,緊盯山區影響治安的隱患問題,加大轄區鄰里、山林、土地等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
7月6日,民警在走訪時,發現兩位村民之間有一起長達八年的山地糾紛。原來,在2014年6月,龍鳳村一組村民樂某和劉某簽訂了兩畝山地承包協議,用于種植杉樹。
但是,樂某種植的杉樹超出了協議面積,遭到劉某不滿,他強烈要求樂某恢復原狀。但樂某認為自己取得了山地的承包權,山地的使用權是自己的,拒不恢復。雙方因此多次發生口角,村干部多次出面調解均未達到效果。近日,雙方再次為此發生爭執。
山地糾紛在農村比較常見,往往事由復雜,持續久遠,難以調解。要成功化解該矛盾,不僅要用理用法,更要用心用情,切實為群眾紓難解困。
民警在了解事情經過后,先后三次到劉某和樂某家走訪,和兩人拉家常,宣傳相應的土地、物權等政策法規。民警還積極幫助兩家人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在民警的勸解和感化下,雙方同意調解。
7月6日上午,警方聯合綜治、司法、國土、林站等部門,對雙方進行聯調,講明法律政策依據,重新劃分了山地權屬,劃定了種植范圍,并明確了相關賠償責任。
經過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簽訂了調解協議書,并表示不再因此發生糾紛。至此,一起長達八年的山地糾紛得到化解。
(記者 黃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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